楼下业主搭建“阳光房”楼上邻居怒了:离我房间仅一步之遥!

2023-05-21

  5月15号,记者来到了陈阿姨家,贵阳市未来方舟小区G1组团23栋17楼。4月中旬,楼下的16楼邻居王先生就开始装修房屋,

  陈阿姨认为,楼下邻居王先生搭建的阳光房属于违法建筑,考虑到邻里关系,她也不是非要让对方拆除。就在记者采访时,楼下业主王先生家又开始装修了,见此情景,陈阿姨情绪有些失控。

  此时,陈阿姨情绪十分激动,记者赶紧对她进行了劝说,这楼上楼下的,远亲不如近邻,不必大动干戈。

  他搭建的阳光房首先就是违法的,我的采光、污染、雨水、下雨的声音污染扑面而来,并且你看离我的房间一步之遥。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楼下见到了业主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也为了协商做过努力,但是始终没能达成一致。王先生说,他在搭建阳光房以前,就已经咨询过物业公司、房开商和城管部门。

  城管的意思就是在我们的层高范围以下,我们的搭建是在合理范围内的,所谓阳光房那里,都是一样的。

  王先生表示,在此之前,他曾对阳光房的高度进行过下调处理。在外墙上,目前搭建屋顶位置上方,可以看到膨胀螺丝的痕迹。

  因为开始的时候,由于量窗师傅的疏忽,确实往上高了一点,上面有个洞你们是可以看到的,当天阿姨提出意见以后我们很快的叫施工师傅把它拆下来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愿意通过加装隔音棉,每季度清扫一次楼顶等方式,尽量减少对楼上陈阿姨的影响,但是他不会再次就高度问题妥协。

  记者在与双方的沟通过程中,云岩区水东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水东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之前,他们已经到现场检查过王先生家修建的这个阳光房,也给过回复,回复中提到16楼处防止高空抛物和外墙面漏水,阳台经常积水,封闭防止漏水,已在物管报备,经物管同意才封闭的,符合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5月17号,记者得到回复,目前,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双方已经达成一致。